1、龙川县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441622-201707-040-0002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二 0一七年七月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0目录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 .2第二部份 采购项目内容 .4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4二、本采购项目确定供应商数量: .4三、本采购项目预算: .4四、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4. 五、商务要求: .4六、报价要求: .6七、设备款结算方式; .7八、其他: .7第三部份 投标人须知 .8一、说 明 .11二、招标文件 .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五、开标、评标定标 .17六、质疑 .19七、
2、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9八、适用法律 .19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9第四部份 合同书格式 .23第五部份 投标文件格式 .27二、资格性文件 .31附表: .36三、商务部分 .37四、技术部分 .45五、价格部分 .50附件:放弃投标说明书 .52龙川县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程采购项目 编号: 441622-201707-040-0002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1 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龙川县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程采购项目 编号: 441622-201707-040-0002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 投标邀请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龙川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龙川县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程采购项目”
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委托编号:441622-201707-040-0002),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简要1、采购项目编号:441622-201707-040-00022、采购项目名称:龙川县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程采购项目下文所称“项目”或“本项目”除专门冠名外均指“龙川县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程采购项目”。3、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不得超过其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3、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
4、营范围中须包含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4、为了使本项目设计合理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内,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察;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投标人携带以下文件自行前往购买:(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业副本复印件及原件;(2)加盖公章的国税、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原件;(3)加盖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4)加盖公章并附有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的委托书原件。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 7月 19日至 20
5、17年 7月 25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 66号三楼。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只接受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套(售后不退) 。 6、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龙川县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程采购项目 编号: 441622-201707-040-0002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3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 年 8月 9日上午 9:30-10:0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
6、7 年 8月 9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 66号三楼招标大厅。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龙川县城市管理局采购人地址:龙川县老隆镇采购人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807627578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 66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2-6896831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762-6388555户 名: 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工行龙川县支行帐 号: 2006002909020112339
7、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 7月 19日龙川县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程采购项目 编号: 441622-201707-040-0002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4 第二部份 采购项目内容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不得超过其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3、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4、为了使本项目设计合理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内,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并取得采购人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证明
8、文件;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需求一、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为整体项目包干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9.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投标无效。2、为防止恶意低价竞争,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70%的需附上低价说明,包括成本控制方法、成功经验(案例)等。3、报价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费用;2)绘制县城保洁区现状地形图(CAD版本,按1:500比例进行绘制)费用;3)其它费用:包括纸质版图纸及成果汇总等打印费、装订费、招待费、管理费等。4)上述费用所含的相应税金。5)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
9、、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4、本次预计工作量为 350万平方米,实际工作量以完成全部普查内容为准;实际工作量超出 350万平方米的仍按 350万平方米工作量进行结算,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实际工作量少于 350万平方米的以实际工作量按标准 0.17元/m进行结算。龙川县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程采购项目 编号: 441622-201707-040-0002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5 5、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 。二、实施地点龙川县城建成区三、保洁区面积测量对象与范围本次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
10、工程测量对象与范围主要是龙川县城建成区,宽度 2米以上的小巷、道路等保洁区域。四、测量成果提交1、要求测量提交 CAD版本 1:500县城保洁区现状地形图,并按采购人要求分类分块计算出保洁区域面积;2、按采购人要求分类分块对保洁区测量成果进行打印,A3,一式陆份。五、服务要求1、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国家或广东省或河源市的相关技术要求变更,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并整改;2、投标人需要有完整的技术支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承诺为本项目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维护日期从验收通过之日起计)。3、在一年的维护期中,对成果数据发现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加以修正,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
11、人承担。4、中标人需在本次项目验收结束后,中标人需保留 3人以上的售后服务团队,对成果使用中出现的问题,需在 5个工作日内解决。5、投标人需编制详细的培训计划,为采购人提供全面、优质的技术培训服务,保证采购人在相关业务中顺利使用各项成果,6、投标人需保证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工作的有效进行,要求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主要负责人参与了本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2)熟练掌握本项目的相关技术;3)在广东省范围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团队和场所;4)具备完美的售后服务方案。六、成果质量要求最终成果满足测量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及验收相关标准要求。七、验收要求项目各项成果必须保证顺利通过抽
12、检验收。八、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杜绝工亡、重大安全、交通、火灾、中毒等事故。九、完成时间龙川县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程采购项目 编号: 441622-201707-040-0002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6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开展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作,并保证 1个月内完成测量任务。十、付款方式:1、本项目由采购人会同财政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 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 95%,余款在维护期(一年)结束后再支付给中标人;2、在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迟延付款;3、非因采购人原因导致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采购人迟延付款的,中标人
13、应予以理解,因该原因导致采购人迟延付款未超过 15个工作日的,不视甲方违约,在该合理期间内,采购人不承担违约金责任。十、投标报价风险投标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十一、采购人配合条件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2、采购人只负责工作协调,不负责任何采集工作,投标人自行解决外业调查及数据采集所需的设备、人员及车辆等工程所需。龙川县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程采购项目 编号: 441622-201707-040-0002龙川县政府采
14、购中心 7 第三部份 投标人须知龙川县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程采购项目 编号: 441622-201707-040-0002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8 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龙川县县城保洁区面积测量工程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龙川县城市管理局。2.2 “监管部门”是指:龙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龙川县政府采购中心。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6 “中标
15、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7本项目确定中标供应商数量为一家。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必须交纳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 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