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改造PPP项目监理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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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河东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改造 PPP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SDYZCG-2017-200采购单位: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 :二一七年十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第五章 附件2第一章 招标公告1、采购项目名称:河东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改造 PPP项目监理服务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SDYZCG-2017-200 采购计划编号:jj20170663、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万元)1河东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改造 PPP项目监理服

2、务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4、向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办理企业诚信入库;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80万元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7 年 10月 11日 8时 30分至 2017年 10月 17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

3、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楼,北京路 8号)代理服务 9号窗口;3、方式:请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3)拟监理本工程总监、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件(含总监证书及委托书)、劳务合同、身份证、总监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6 年度)及个人明细; (4)拟监理本工程总监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工程的委托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并打印回执单;(6)“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

4、记录查询证明3(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本项目需 1名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专业监理工程师 4名,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工程专业);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邮箱、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7 年 10月 31日 14时 00分至 2017年 10月 31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

5、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 8号)6、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7 年 10月 31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 8号)七、联系方式1. 采购人: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李公街与东兴路交汇河东区政务大厦联系人:沈主任 联系方式:0539-71169062.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交汇环球总部大厦十楼联系人:薛工 联系方式:0539-8099095 13562902014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 附 表序号 项 目 内 容名称 河东

6、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改造 PPP项目监理服务项目采购人 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 概况采购内容 临沂市河东区中心城区2 资金来源 本监理项目为 PPP项目,按合同约定,计入工程成本。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4 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672 万元,各供应商必须在最高控制价以内报价,超过或等于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5 监理周期 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全过程监理工作。6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12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开标前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达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

7、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交易登记号:17CGXMHD0021”,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投标保证金足额缴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并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半天前凭交款证明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资金结算窗口换取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查验。投标保证金须统一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号:818330101421002703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大额支付行号:3134730702197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均须胶装。9 评标方法 综合

8、评分法10 开标时间 时间:2017 年 10月 31日 14:30 分(北京时间)5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11 相关费用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临政发201212 号)的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公证费等相关费按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

9、取。由中标单位支付。12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履约保证金。13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人: 薛工联系电话:1356290201414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供应商报名合格后即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供应商使用的资料

10、,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尊敬的投标人:欢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了保证投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6一、总 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招标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1) 采购人系指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

11、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5)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6) 本招标文件中的 “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7)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

12、)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投标人1)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2)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75)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6) 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7) 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6.投标有

13、效期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日历天。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3)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5) 本须知第 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

14、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均须原件)。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2万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开标前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达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交易登记号:17CGXMHD0021 ”,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15、。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投标保证金足额缴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并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半天前凭交款证明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资金结算窗口换取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查验。投标保证金须统一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号:818330101421002703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大额支付行号:313473070219 3)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招标人、招8标代理机构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a) 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b)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c)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

16、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d)因中标人主观过错被废除授标;e)中标人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f)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利益的情形。8.基础资料提供1) 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投标之间时间前 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2)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等条款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

17、延长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至时间 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1)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第四章 合同范本第五章 附件2) 除本须知第 9.1)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临

18、沂市政府采购网(http:/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应投标之间时间前 15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在

19、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4)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 修 改 、 补 充 等 内 容 均 以 书 面 形 式 或 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上 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 招 标 文 件 、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 修 改 、 补 充 等 在 同 一内 容 的 表 述 上 不 一 致 时

20、 , 以 最 后 发 出 的 书 面 形 式的通知为准(若在山东省/临沂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5)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自招标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接收并由相关人员解答后向所有潜在投标人答复,除参加招标方组织的答疑会或勘察活动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1.解释权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最终书面解释为准。2) 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3) 若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本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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