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具质量及不良反应信息反馈制度1、建立药具质量信息反馈队伍,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药具质量信息反馈人员工作任务。 2、药具质量信息反馈人员、按登记表要求认真调查、收集、汇总填写药具质量检测和药具使用不良反应情况,确保表报内容的原始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3、坚持报告制度。各种报表按要求填报: (1)药具在流通和群众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药具质量问题时,县(区)和乡(镇)要如实填写计划生育药具质量问题报告表,并及时上报市药具站,档案保存期5年。 (2)基层药具发放人员,认真做好使用避孕药人员的随访服务工作,根据随访情况认真细致填写育龄妇女使用避孕药随访表。实行按季随访、汇总逐级上报。 (3)对使用避孕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个例,基层药具发放人员要及时向县(区)药具站报告,经县级以上医疗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诊断确认后,由县(区)药具站填写计划生育药具严重不良反应个例报告表,直接上报省药具站,并报市药具站备案。4、各药具站要定期组织进行育龄群众使用避孕药情况抽样调查,确保不良反应信息反馈内容的准确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