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员管理制度为规范专卖店管理,体现专卖店品牌形象,特别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考勤制度 1、迟到、早退、旷工 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迟到和早退三次或三次以上,扣发工资50元,情节严重的扣工资的50%。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无正当理由,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或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工资50元,年旷工累计5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合同。 2、请假制度假不论时间长短,不论什么假,除紧急情况外,一律凭请假条,经领导批准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事后经过部门主管同意方可补填假条,非特殊情况不予以电话形式请假。 请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须到门店店长批准,批准后方可有效。 其它假期,如:法定假日、年假、产假、公假等依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参考规定细则。自各种假期中如遇休假日连续计算。 二、营业员规范纪律 1、营业前准备 提前十五分钟到岗,到考勤员处签到后,立即进入工作岗位。 上足产品、码放好陈列品,做到充足美观。 检查和效对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