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言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战略转型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经济结构状况以及资源环境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在我国当前税制结构中,营业税和增值税作为两个重要的流转税税种,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确立了对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对其他劳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形成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的格局。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营业税和增值税在行业划分上逐渐突显出一定的缺陷,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较为狭窄,而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没有增值税的抵扣环节,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发挥,增值税的税基应该尽可能的放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劳务. 两套税制并行不利于税收征管,随着多样化的经营,兼营和混合经营行为越来越多,形式也越来越复杂,商品和服务两者的区别越来越难清晰界定,税种的选择问题也随之产生。而且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当前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均征收营业税,而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收,且成本无法抵扣。虽然表面看起来营业税的税率比较低,但商品每经过一道流转环节就要纳一次税,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收越严重。一种税率为5%的商品如果流转4次,其税率至少加到20%,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