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绵 阳 市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急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文 件绵重 污染天气应急办201716 号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级)预警的通知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 园 区 管 委 会 、 市 级 各 部 门 :根 据 市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站 和 市 气 象 部 门 会 商 研 判 , 预 测 我 市 PM2.5 浓 度 115 微 克 每 立 方 米 将 持 续 72 小 时 以 上 , 且 PM 2.5浓 度 150 微 克 每 立 方 米 将 持 续 24 小 时 以 上 , 且 未 达 到 高 级 别预 警 条 件 。 按 照 绵 阳 市 重 污 染 天 气
2、 应 急 预 案 相 关 规 定 , 根据 省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急 指 挥 部 要 求 , 经 市 政 府 领 导 批 准 , 我 市 将实 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区 域 联 防 联 控 措 施 , 升 级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急 响应 级 别 , 决 定 于 12 月 25 日 零 时 启 动 重 污 染 天 气 橙 色 ( 级)预警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一、工作要求市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 2017 年11 月 22 日印发的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绵府办函2017167 号)相关规定,明确任务,落实分工,各司其职,加大相应
3、保护措施落实力度。请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 园 区 管 委会 启 动 相 应 等 级 应 急 预 警 , 严 格 按 照 橙 色 预 警 的 相 关 要 求 , 落 实应 急 预 案 相 应 的 响 应 措 施 , 严 格 按 照 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 2 预案中工 业 源 、 移 动 源 、 扬 尘 源 清 单 要 求 落 实 减 排 措 施 , 尤 其是 工 业 源 减 排 清 单 中 停 产 限 产 措 施 , 做 好 绵 阳 市 区 域 联 防 联 控 工作 。绵 阳 市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急 指 挥 部 将 根 据 绵 阳 市 重 污 染 天 气应 急 预 案 的
4、 要 求 , 对 区 域 内 重 点 地 区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对 措 施 落实 情 况 开 展 明 察 暗 访 , 对 预 案 启 动 不 及 时 、 应 对 工 作 不 力 、 措施 落 实 不 到 位 的 单 位 和 责 任 人 要 严 肃 追 究 责 任 , 同时根据大气污染形势变化,适时组织开展相关督导工作并进行通报。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于每日 15:00 前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二、其他事项请市住建局将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及时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附件:1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级)响应措施2工业源减排项目列表
5、3移动源项目清单4扬尘源项目清单(1)5扬尘源项目清单(2)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绵阳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3 2017 年 12 月 24 日( 联 系 人 : 唐 秀 娟 , 电 话 : 15328226536邮 箱 : ) 4 附件 1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级)响应措施一、健康防护措施(一 )儿 童 、老 年 人 和 呼 吸 道 、心 脑 血 管 病 及 其 他 慢 性 疾 病 患者 尽 量 留 在 室 内 、避 免 户 外 活 动 ,确 需 外 出 强 烈 建 议 采 取 防 护 措施 。(二)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 烈 建 议 采取佩戴口罩、
6、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三)教体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预留应急床位,医疗专家组做好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的筛查、诊断、治疗、分析等相关工作,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五)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二、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 1-2 摄氏度,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 1-2 摄氏度。 5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
7、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四)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五)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六)有条件的城市可免除公交乘车费用。(七)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一)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 采取降低生 产负 荷、停产、加强污 染治理等措施,全社会二氧化硫(SO 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 20%
8、、20%、20%以上, 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 15%以上;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可按照“限内不限外” 的原 则 ,采取 2 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 限行(车牌尾号分为 1和 6 周一限行、2 和 7 周二限行、3 和 8 周三限行、4 和 9 周四限行、5 和 0 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 6 式,限制城市主城区 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在城市主城区对货车等大型汽车实行禁止通行,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加强交通执法检查。(三)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禁止除保障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四 )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每天至少进行 3 次冲洗或洒水作业。(五)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六)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