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办学前教育学校变更和终止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90 日、承诺办结时限 25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承办人审查(限 10 个工作日)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 5 个工作日)股室负责人审核(限 5 个工作日)制作决定文件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 2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现场考察、专家评审(限 20 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超出
2、本部门审批权限的,行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评审意见民办学前教育学校变更和终止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备注1 筹设批准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申请人自备加盖“与原件无异”章2 筹设情况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章原件 是 1 份 A4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本人签名3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审批)登记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章原件 是 2 份
3、 A4 纸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本人签名4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园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专业资格证、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工资、社会保险费用说明及聘任合同等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申请人自备加盖“与原件无异”章5学前教育机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申请人自备加盖“与原件无异”章6提供房产证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租赁合同;建筑质量检测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餐饮服务许可证
4、和卫生保健合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申请人自备加盖“与原件无异”章7合作办园的须提供正式合作办学协议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申请人自备加盖“与原件无异”章8 学前教育机构设施设备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纸 必要申请人自备加盖“与原件无异”章9审批机关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含筹设期间与原申请筹设时有改动或变动的各项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5、) 第四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是 1 份 A4 纸 必要申请人自备加盖“与原件无异”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学 前 教 育 机 构 登 记 注 册 (审 批 )登 记 表机构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制填表说明1凡面向社会举办的招收 0-6 岁婴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均需如实填写本表。2本表系存档材料,请用蓝、黑钢笔正楷字体填写(或者打印) ,字迹清楚。3本表一式二份,正式批准后上报备案一份,存档一份。申 办 报 告(可另加附页)举办单位(个人)(签章)年 月 日学 前 教 育 机 构 章 程(可另加附页)申办学前教育机构(签章)年 月 日备注: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需要首届董事会全体
6、成员签名。学 前 教 育 机 构 基 本 情 况申办单位(个人):申办学前教育机构名称: 办园性质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联系电话(手机、固话)法定代表人负 责 人联 系 人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规 模总 计(班) 托班 小班 中班 大班在园幼儿数总 计(人) 托班 小班 中班 大班人数 总计 园长 教师 保 育 员 其他学 历合格率 总计% 园长 教师 保 育 员 其他教职员工概况专业合格率 总计% 园长 教师 保 育 员 其他注册地址: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邮政编码:学前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职称身份证号贴照片处家庭住址本 人 简 历本人签字申办单位 盖 章备注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职称教师资格证号码是否持有园长任职资格证贴照片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本 人 简 历本人签字申办单位 盖 章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