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安市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项目招 标 文 件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17-001采 购 人 :集安市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 O 一七年十一月集安市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项目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Y-JLZB-2017-00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14第四章 合同条款 .19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24第六章 技术规格与要求 .25第七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29第八章 资格审查文件 .51第九章 附件 .531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采购项目编号:HY-JLZB-2017-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集安市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项目已由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编号为部门集中采购 2017-66号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集安市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项目;2.2项目编号:HY-JLZB-2017-001;2.3采购内容: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详见招标文件);2.4采购预算:人民币 65.3万元;2.5供货期:按甲方要求;2.6供货地点:集安市人民法院;2.7质量标准:符合
3、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3.4近三年(2014 年至 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
4、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7年 11月 6日至 2017年 11月 10日(每日的 9:0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无行贿犯罪证明(5)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集安市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
5、诉讼服务升级项目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Y-JLZB-2017-0012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 年 11月 28日上午 9时 3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17楼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0元;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集安市人民法
6、院地 址:集安市人民法院联 系 人:李主任电 话:0435-6235686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通化市蓝爵国际 10-1门市 联 系 人:叶庭胤 电 话:15943582618 2017年 11月 6日集安市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项目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Y-JLZB-2017-001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 采购人名 称:集安市人民法院联系人:李主任电 话:0435-62356862 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联系人:叶庭胤电 话:15943582
7、618邮 箱:3 项目名称 集安市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项目4 供货地点 集安市人民法院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6 出资比例 100%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8 采购范围 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详见招标文件)9 供货期 按甲方要求10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三)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四)近三年(2014
8、年至 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 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3 踏勘现场 投标单位与采购人联系自行踏勘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 开集安市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项目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Y-JLZB-2017-001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5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时 间:开标10日前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庭胤电 话:159435826181
9、6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澄清 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17 分包 不允许 允 许18 偏离 不允许 允 许1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开标前10天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2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以内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4小时以内24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0、“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时提供,与投标报名时一致);6.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以U盘形式递交)。注:按此顺序密封在文件袋内,文件袋封面详列出原件清单明细。2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26 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户 名: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帐 号:2105014700080921602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沈中支行 开户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中华路 128号注: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在开标48
11、小时前提交,集安市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项目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Y-JLZB-2017-001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以到帐为准。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开户行、账号、税号、财务电话、转款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27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14、2015、2016)28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 要求 近三年(2014、2015、2016)29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
12、014、2015、2016)30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 许3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2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要求:投标文件正本(盖章、签字完毕)的彩色扫描件,存入U盘中。样品等无法扫描的除外】。33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编制目录,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34 封套上写明项 目 编 号:HY-JLZB-2017-001采购人名称:集安市人民法院项目名称:集安市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项目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2017年11月28日上午
13、9时30分前不得开启。3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 点: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17楼开标室收件人: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36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还3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17楼开标室。38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39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0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14、会确定中 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41 履约、支付担保金额 合同价款的 5%。集安市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项目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Y-JLZB-2017-001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42 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价) 人民币 65.3万元(超过此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43 考察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44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45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取费标准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46
15、 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47 对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参与本 项目投标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在评审中,将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小微企业声明函需到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开具,若非小微企业主管部门开具则无效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需提供原件)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 集安市人民法院,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
16、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与要求。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3.4近三年(2014 年至 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
17、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集安市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项目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Y-JLZB-2017-0017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投标单位与采购人联系自行踏勘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 开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18、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 招标文件:6.1 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审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技术规格与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七章 资格审查文件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以书面形
19、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寄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由投标人直接到招标方领取。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7.2 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7.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投标人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
20、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7.4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集安市人民法院安防监控及诉讼服务升级项目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HY-JLZB-2017-0018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8. 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
21、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2 投标人应提交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 投标文件的编制9.1 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9.2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 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
22、作。9.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9.5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0. 投标报价10.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废标。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交货、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
23、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0.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 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招标公告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标明的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并必须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据参加开标会。采购代理机构特别声明: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以银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提交的投标保证金。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代理机构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