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规范和加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工作。参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 业建立技 术中心,旨在提高企业的市场快速反应能力、协调利用资源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创新体系,成为技术开发与创新的主体。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区域内各种所有制企业。第三条 技术中心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平的研究开发机构和技术管理部门,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在
2、为本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的同时,可通过承担各类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拓宽资金渠道,提高研究开发水平。第四条 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社会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与企业共建技术中心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第五条 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第二章 企业技术中心的职能第六条 技术中心的职能:(一)技术创新。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应用开发,不断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积极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跟踪世界先进技术和同行业先进
3、水平,进行共性、关键性应用技术的开发,辐射和带动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二)整合信息资源。不断提高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判断能力,从技术机会和市场机会相结合的角度对企业技术创新决策提供咨询,参与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承担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及年度开发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三)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加强与国内外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联合开展重大项目研究,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四)培育技术创新队伍。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必需的研究开发条件,增强企业对科技人员的凝聚力,培养技术创新人才,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到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提高
4、企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五)实施技术管理。对企业内部其他层次的技术开发机构进行系统的指导、咨询、评价服务。承担企业的项目申报、项目管理、项目鉴定、评价考核等职能。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技术创新优惠政策。第三章 认定条件第七条 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申报企业应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技术中心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拥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中试条件,高水平的技术人才队伍,较高的研发经费投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5、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物流业:物流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原值),指标按不同行业类别(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 )应不低于相应最低标准要求(详见下表)。序号 行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万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万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 )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万元)1 制造业 5000 300 3 30 3002 建筑业 100000 300 0.3 30 3003 物流业 5000 100 2 8 100(二)企业决策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
6、设及运行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三)企业有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成立了对自身发展具有决策、检查、监督作用的技术委员会和对重大项目进行指导、咨询、评价作用的专家委员会。(四)技术中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列帐。(五)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方向、发展规划和中长期研究开发目标。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技术创新成果显著。(六)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三年内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无重大偷漏税及走私等违法行为。(七) 企业成立两年以上,申报年度不得出现亏损。第八条 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程序:(一)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每年组织一次。企业提出申请,向各县(市)区经信局上报申
7、请材料。各县(市)区经信局初审后于4 月下旬前报市经信委。逾期不再受理。市经信委对县(市)区经信局上报材料及附件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材料评审通过的单位进行现场考核。(二)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要报送的材料及现场考核需要准备的工作(见附件 3)。第九条 市经信委根据评审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济南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对通过认定的技术中心,由市经信委与有关部门联合下达文件,并统一挂牌。第十条 同一企业(集团)内,相同主营业务领域的分公司不得重复申报。主营业务领域明显不同、且是独立法人的方可申报,但认定后不再享受技术中心奖励政策。第四章 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第十一条 市经信
8、委依据济南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附表等评价材料,对所有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每三年一次。第十二条 企业技术中心于评价年度的 3 月中下旬将评价材料报各县(市)区经信局初审,初审后于 4 月中下旬报市经信委。第十三条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黄牌警告和不合格。1、评价得分 90 分(含 90 分)以上为优秀。2、评价得分 66 分至 89 分为合格。3、评价得分 60 分至 65 分为黄牌警告。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评价得分低于 60 分。连续两次评价得分在 65 分(含 65 分)至 60 分之间。逾期一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的。企业主营
9、业务收入、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物流业:物流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原值)等任何一项低于本办法第七条有关规定最低标准要求的。第五章 调整与撤销第十四条 企业由于改革重组等原因需要作更名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 6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经信委。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企业技术中心资格:1、评价不合格。2、不按要求填报企业技术中心年报的企业。3、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4、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5、有重大偷漏税及走私等违法行为的企业。6、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第十六条 市经
10、信委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将考核结果和调整与撤销情况,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第六章 管理与政策第十七条 企业上报的认定材料、评价材料内容和数据应真实。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经核实确认后,自发现造假年度起,三年内不再认定,期间不享受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第十八条 对已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成绩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技术中心,优先申报技术创新项目;达不到要求的给予警告或撤销资格。撤销资格的企业自撤销年度起,两年内不再认定。三年后再申请如获认定,不再享受技术中心奖励政策。第十九条 凡未被认定为市级技术中心的企业,一律不予转报认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
11、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试行,原办法废止。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附件:1-1-1 济南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制造业);1-1-2 济南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建筑业);1-1-3 济南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物流业);1-2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表及填报说明(附表 1-14);1-3 制造业行业系数表;1-4 指标解释;2-1 济南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制造业);2-2 济南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建筑业);2-3 济南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物流业);3、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要报送的材料及现场考核需要
12、准备的工作;4、企业承诺书;5、考核年度企业技术中心需报送的材料;6、技术中心年报。附件 111:济南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制造业)企业名称所属行业 (见表后备注*) 主营业务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 编电子邮件 报告年度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数据 附件页码*1 企业营业收入总额 万元2 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3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万元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万元4 主营业务利润总额 万元5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上年度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6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7 企业员工数 人8 技术中心人员数 人9 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
13、员数 人其中:高中级职称人员数 人10 技术中心拥有的专家数 人11 通过市级以上组织(部门)认定的研发平台、检测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数 个12 三年内通过鉴定验收(或通过权威部门检测)的市级以上项目数 项13 近五年企业拥有有效专利和有效软件著作权数 项其中:发明专利数 项14 企业当年申请专利受理数 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受理数 项15 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数 项16 近三年与院校(所)、专家、企业之间联合立项的市级以上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项目数 项17 近三年获市级以上科技奖项数 项18 上一汇算清缴年度企业享受的研发费加计扣除额 万元*注:1、企业所属行业:应按附件 13“制造
14、业行业系数” 细分具体行业;2、附件页码:指该项指标涉及的旁证材料在申报材料中的页码。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意见(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附件 112:济南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信息表(建筑业)企业名称主营业务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邮 编电子邮件 报告年度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数据 附件页码*1 企业营业收入总额 万元2 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3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万元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万元4 主营业务利润总额 万元5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上年度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6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7
15、企业员工数 人8 技术中心人员数 人9 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人其中:高中级职称人员数 人10 一级注册建造师人员数 人11 技术中心拥有的专家数 人12 通过市级以上组织(部门)认定的研发平台、检测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数 个13三年内通过鉴定验收(或通过权威部门检测)的市级以上项目数项14 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数 项15 近五年完成省级以上新工法数 个16 近五年企业拥有有效专利和有效软件著作权数 项其中:发明专利数 项17 企业当年申请专利受理数 项其中:申请发明专利受理数 项18 近三年与院校(所)、专家、企业之间联合立项的市级以上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项目数 项19 近三年获建筑类市级以上科技奖项数 项20 上一汇算清缴年度企业享受的研发费加计扣除额 万元*注:附件页码:指该项指标涉及的旁证材料在申报材料中的页码企业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意见(章):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