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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SDTGZBGC-N170219招 标 人:宁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十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评标办法 .1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7第六章 图纸(另附) .4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4-5019661第 1 页 共 66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

2、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宁发改备字【2015】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宁津县阳光大街中段南侧。2.2 招标规模:妇儿保健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约15733.28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9层,框架剪力墙结构。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总日历工期340天(因不可抗力,

3、可顺延工期)。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及以后)承接的至少1个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含)以上,且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的病房楼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须同意其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

4、单全部内容在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网站上进行公示。4. 投标报名4.1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5.2 已报名投标人登录宁津县公共资源网免费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仅供报名前查看,投标人必须登录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报名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将被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下载视为放弃报名,如参加投标/报价,将被拒绝。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6. 投标文件的递交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

5、设工程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4-5019661第 2 页 共 66页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县中心大街邮政局东侧县委对面东侧)。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宁津县分中心、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网址分别为http:/、http:/。7.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6、:13053432869 电子信箱: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34-5019661/18905349873 电子信箱:宁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534-5238559/5224440 电子信箱:2017年10月30日重要说明: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诚信库会员信息验证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以及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并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会员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因未及时

7、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2223100。2.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宁津县分中心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宁津县分中心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4-5019661第 3 页 共 66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8、 招标人名称:宁津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地址:宁津县阳光大街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053432869电子信箱: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三八路冠达时代商务楼317室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534-5019661/18905349873电子信箱:1.1.4 项目名称 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1.1.5 建设地点 宁津县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装修及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

9、.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31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如不响应则为无效标)1.3.3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中的合格标准质量奖项:泰山杯,否则扣除合同价款的10%。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如不响应则为无效标)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良好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 招标文

10、件招标文件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4-5019661第 4 页 共 66页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及以后)承接的至少1个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含)以上,且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的病房楼建筑工程业绩;信誉要求:企业及本标书所载相关人员没有处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审时民营经济职称证按降一级后的级别评审)或 二级 注册执业资格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最少包括项目经

11、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或“C本”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且数量必须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其他要求:1、 投标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项目经理进行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三年内不得有犯罪记录。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建造师注册信息须能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网络查询。3、 不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其许可证信息须能通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络系统进行查询。4、 投标人须同意其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在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网站上进行公示。(以上内容如不响应则为无效标)1.4

12、.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如不响应则为无效标)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集合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 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劳务分包或发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专业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无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按合同条款约定1.12 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

13、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4-5019661第 5 页 共 66页件的截止时间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1日09时3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具体要求,可由投标人自行提供3.3

14、.1 投标有效期 90天(如不响应则为无效标)3.4.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大写:捌拾万元整)。2、收款人: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联系电话:0534-5224489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登录交易系统,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本项目的虚拟子账号,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16 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温馨提示:非工作日银行不予受理对公业务】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否则无效;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

15、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保证金退还需招标代理公司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馈保证金退还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表4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供履约担保(如有)、合同备案后退还。保证金退付通过交易系统自动退至原缴纳账户。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1年,指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获奖项目的年份要求 5年,指2012年1月1日起至今。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14年1月1日起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

16、许允许,备选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在指明的地方盖章签字(否则可能导致为无效标)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份(一正二副)(副本不得少于2份,否则为无效标)中标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的要求追加份数3.7.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原则上不分册装订,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如果页数较多,可以按上(中)下册形式分册装订,也可按标段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宁津县

17、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4-5019661第 6 页 共 66页投标函,包括 至 的内容商务标,包括 至 的内容技术标,包括 至 的内容,包括 至 的内容(否则为无效标)。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县中心大街邮政局东侧县委对面东侧)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退还安排: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

18、.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5)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额的10%;履约担保的缴纳:自中标之日起10日内电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 类似项

19、目 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及以后)承接的至少1个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含)以上,且造价3500万元及以上的病房楼建筑工程;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企业及相关人员因安全、质量、建筑市场、工资拖欠等原因受到的行政处罚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40606892.40元,(如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则为无效标)详见招标控制价备案资料。(招标控制价编制资料已在宁津县建设局招标办备案存档,投标人可到招标办或招标人处查阅。电子版资料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资料为准。)10.3“暗标”评审施工组织

20、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 不要求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4-5019661第 7 页 共 66页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内容:投标文件全部内容份数:2形式:光盘(只读,格式为CD-R/DVD-R/DVD+R)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

21、版”字样。光盘标签面须用记号笔标注投标人名称(可以是能识别投标人的简称)。电子版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中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内容,应采用WORD2003(*.doc)文件格式;2、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EXCEL2003文件(*.xls)文件格式和所用编制软件的软件版文件格式(如广联达计价软件GBQ4.0的GTB4文件),两种文件格式的文档须同时提交;3、光盘内的文件、文件夹须标注明确,因标注不明造成无法对应识别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如不响应造成无法评标的,其投标为无效标)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

2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特别要求投标单位拟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本人持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

23、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的次日起算)。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

24、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宁津县妇儿保健综合楼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天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4-5019661第 8 页 共 66页。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

25、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10.13.1资格审查的内容: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或注册证、项目部其他管理技术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市级及以上政府官方网站网页截图(

26、须体现网站链接、网站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关人员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等。以上证书复印件或(和)原件(齐全有效)按招标文件格式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不需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可在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的也不需提供原件,除此以外的其他证件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内容与网络系统上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网络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 提供的相关原件(身份证明除外)须密封,并随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招标人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资料。(否则可导致投标无效)10.13.2报价时考虑的因素及注意内容:1、报价依据:现行的建设工程工

27、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及省、市工程造价相关文件。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其工程成本价,可竞争费用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规费中的部分项目按以下方式计取:(否则为无效标)(1)工程排污费:按德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率按德建通2017112号规定计取),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暂按此费率计取,在竣工结算时,根据环保部门收取的实际金额计算)。(2)住房公积金:按德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率按德建通2017112号规定计取),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若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的,不得计取该项费用。(3)社会保险费:编制招

28、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包括该项费用。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建设单位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该项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项费用;若建设单位未交纳的,结算时包括该项费用。(费率按德建通2017112号计取)(4)安全文明施工费:执行鲁建标字201640号(5)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德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率按德建通2017112号计取),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暂按此费率计取,在竣工结算时,按实际金额计取。(6)综合工日单价:(按鲁建标字20137号和德建通2017113号执行)2、投标人不得变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专业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如投标人对清单有疑问,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3、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4、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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