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薪点工资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调整工资结构,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和保障作用,激发员工生产、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稳定管理、生产骨干队伍,根据实践经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在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基础上,按照以市场为导向,合理拉开工资差距,向重要管理岗位倾斜、向核心技术人员倾斜、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向一线生产骨干倾斜,适当兼顾技能、知识和贡献积累价值的指导思想确定。第三条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在岗员工。第二章 岗位薪点工资构成第四条 岗位薪点工资是以岗位薪点为主,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薪点值随企业经济效益上下浮动,以薪点数和薪点值来确定员工工资的弹性工资分配制度。它由岗位薪点、基本薪点、工龄薪点、辅助薪点、绩效薪点和薪点值构成。员工工资收入=薪点工资(岗位薪点+基本薪点+工龄薪点+素质薪点)薪点值+绩效薪点工资第五条 薪点值是员工每个薪点所代表的工资值,按工资总额与全体员工薪点总和的比值确定,暂执行公司统一标准。工资总额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工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