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总额管理办法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集团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业务单元薪酬总额与效益同步增长,推动业务单元长期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薪酬总额管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坚持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实际承受力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标准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的原则;3、坚持薪酬总额与效益同向变动的原则。效益上升,薪酬总额上调;效益下降,薪酬总额下调;4、坚持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效益增长,员工实际薪酬水平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第三条 此办法管理的对象为各业务单元、中粮香港、中土畜公司、中谷集团(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各经营单位在集团核定的薪酬总额(含所属下属企业)范围内,参照集团管理办法管理下属企业的薪酬总额。第四条 依据集团规定的管理口径,按照收入实现制核定各经营单位的薪酬总额。第五条 相关名词解释:1、薪酬总额。指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全体员工的收入。包括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2、固定薪酬。指参照岗位、职务、个人资历等核定的固定发放的报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