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办法一、目的:建立规范化的薪酬管理体系,确定薪酬发放的依据,鼓励员工积极创造效益使员工个人业绩与团队业绩挂钩。二、适用范围: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三、薪酬分配原则:固定工资占工资总额的60%;绩效考核占工资总额的40%。四、薪酬发放时间:每月25日,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则延期三个工作日支付。五、薪酬计算日期:生产:上月的15日至当月的14日办公室:上月的1日至当月的31日六、薪酬支付方法:银行转账七、薪酬构成:基本工资、职务薪资、考核奖金、资格津贴、技术津贴、话贴、工龄工资、高温费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生产一线员工按基本计件工资,管理层及管理辅助岗位根据部门与岗位的不同予以核定。职务津贴:a):公司高层领导有集团公司统筹b):部门经理、部门主管、技术工程师、部门后勤分别按职务等级支付1000元/月、600元/月、300元/月; 考核奖金:是指员工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一定的产量,对该岗位达成的业绩、5S、安全完成情况等考核支付奖金。资格津贴:a):学历类:员工持有硕士学历: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