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意向书甲方: 身份证号: (放款方联络人)乙方:福建省四方置业有限公司乙方“福建省四方置业有限公司”因房地产项目建设(龙腾盛世城市文化广场在建工程)需要融资,经与甲方(厦门)认真商谈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融资帮助,并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一、 甲方负责联络上海某银行,并做好融资资料送审及银行进场考察等融资有关工作;二、 乙方融资需求量为 人民币叁亿元整;三、 乙方用款时间为 贰 年整,银行一次放贷期限同为贰 年整,期间不予收贷及放贷;四、 乙方现提供给甲方的融资送审资料的真实性由福建省四方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保证,如因所供资料的虚假造成融资未果,对甲方为本笔融资所支出的正常差旅费,乙方愿意赔付;五、 在规定的融资限期内,即签订的融资意向书一个月内,甲方应保证银行放款,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因向别处借款而导致放弃本笔融资需求(除原有建设银外)。本条款单项违约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人民币 5000000.00),乙方同意以“凤翔名苑”作为质押担保;六、 甲方保证银行贷出与乙方收到的金额相等,没有其它附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