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X产业园下属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营运作中的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融资是指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以债务方式筹集资金的活动,又称债务融资。债务融资包括短期借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托、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园区所属控股子公司。第四条 融资的原则(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符合企事业单位要求。(2) 发挥园区整体优势,广开融资渠道,满足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与园区战略和项目发展相匹配。(3) 科学选择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挖掘内部资金潜力,控制融资成本。(4) 优化融资结构,防范融资风险,保障资金链条安全和信用安全。第五条 董事会或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重大融资决策权。财政分局为融资主要责任部门,园区的资金筹措由财政分局统一负责,主要职责:(1) 制定融资管理办法。(2) 拟定融资预算。(3) 拟定融资方案。(4) 实施融资方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