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锦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融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海南华锦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融资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发及配股(上市之后)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第三条融资的原则1.适度负债,防范风险;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3.所有融资由公司统一筹措;4.根据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本市场的情况在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融资政策;5.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合理确定公司资本结构。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融资行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