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行行务公开制度为贯彻中央金融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在金融系统深入实行行(司)务公开制度的通知(金融工办发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行的民主建设,根据银行张家口分行实施行务公开制度暂行办法,结合我行实施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一)实行行务公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通过实行行务公开,促进经营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全行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二)行务公开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实现员工民主权利的重要措施。要通过行务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切实保障和维护员工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三)实行行务公开必须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度,必须有利有我行改革、发展、稳定和商业秘密保护。(四)实行行务公开必须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总支在行务公开工作中不仅是领导者,而且是实践者。要率先垂范,形成党政共同负责,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具体承办,员工广泛参与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