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沐川县水务局主体责任清单主体责任(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合全县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开展水行政执法,调解仲裁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二)负责全县水政、水利水保、江河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全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五年规划和年度目标。(三)负责城乡供水、节水管理,对相关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四)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五)审批、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指导县管江河、湖库及滩涂的治理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
2、控制性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县水利、水保、江河已成工程的生产运行管理和病害整治、综合利用、防洪度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水利工程蓄水、灌溉工作。 (九)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县跨乡镇水量分配方案,中长期供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
3、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监督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审查排污口设置,限制排污总量;组织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利用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水资源费;发布沐川县水资源公报;组织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征收砂石资源费。(十)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十一) 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及审批。(十二)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边界
4、(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县环保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3有关重大问题。县环保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县环保局协商一致。(二)城乡供排水职责分工。县水务局牵头编制沐川县城区及乡镇供水管网布局的规划,县住建局参与,县住建局牵头编制沐川县城区及乡镇排水管网布局的规划,县水务局参与。县水务局负责城乡供水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城乡排水管理。沐川县水务局责任清单(行政许可类)序号 14权力类型 行
5、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取水许可责任主体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取水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受理取水许可的申请后进行审查,除能够当场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指派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核查。对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专家评审或者技术评估,作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参考依据。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或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并公开(不予
6、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履行监督检查责任,采取执法检查、处理投诉、责任追究或者个案督办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并记录归档。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4602
7、124序号 25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责任主体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受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的申请后进行审查,除能够当场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指派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核查。对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专家评审或者技术评估,作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参考依据。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或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
8、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并公开(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履行监督检查责任,采取执法检查、处理投诉、责任追究或者个案督办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并记录归档。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
9、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46021246序号 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责任主体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受理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除能够当场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指派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核查。对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专家评审或者技术评估,作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参考依据。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或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并公开(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履行监督检查责任,采取执法检查、处理投诉、责任追究或者个案督办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并记录归档。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
11、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46021247序号 4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坝、堤、闸兼作公路审批责任主体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坝、堤、闸兼作公路审批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受理坝、堤、闸兼作公路审批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除能够当场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指派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核查。对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专家评审或
12、者技术评估,作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参考依据。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或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并公开(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履行监督检查责任,采取执法检查、处理投诉、责任追究或者个案督办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并记录归档。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
13、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46021248序号 5-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水工程建设审批(子项1.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责任主体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受理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
14、批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除能够当场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指派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核查。对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专家评审或者技术评估,作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参考依据。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或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并公开(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履行监督检查责任,采取执法检查、处理投诉、责任追究或者个案督办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并记录归档。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
15、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9监督电话 0833-4602124序号 5-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子项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责任主体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应当提交的
16、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受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除能够当场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指派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核查。对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专家评审或者技术评估,作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参考依据。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或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并公开(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履行监督
17、检查责任,采取执法检查、处理投诉、责任追究或者个案督办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并记录归档。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10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3-4602124序号 5-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子项3.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8、)预审)责任主体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受理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除能够当场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指派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核查。对水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专家评审或者技术评估,作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参考依据。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的意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或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并公开(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履行监督检查责任,采取执法检查、处理投诉、责任追究或者个案督办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并记录归档。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机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