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力事项实施清单行政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子项名称 4 事项名称办理项名称5 实施主体 浦北县水产畜牧兽医局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一窗口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一窗口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咨询电话 0777-8317225、0777-821832311 咨询及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0777-8366233、0777-821246512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 (2004 年国务院令第
2、404 号,2016 年 2 月6 日予以修改,建议改为:2004 年 4 月 9 日国务院令第 404 号公布,2014 年 7 月29 日国务院令第 653 号部分修订,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令第 666 号部分修订)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
3、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13 实施对象 申请在本县辖区内从事兽药经营的单位。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15 权限划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重新公布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指南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权限划分如下。1. 申请精
4、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由自治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2.申请兽用生物制品的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3.申请兽药(除兽用生物制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外)的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16 行使内容 根据自治区下放方案兽用生物制品类的兽药经营许可已经委托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实施,其他非生物制品类由各县(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实施审批。17 通办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4 个工作日。19 实施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
5、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具体要求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建议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20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目录:1、 申请表一式两份;2、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经营条件的证明材料;3、 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交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的,还需提交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当面审核。核实后,原件退回。申请表空表、示
6、范文本详见附件。环节名称 现场核查。21特殊环节( 含 中 介服 务 ) 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二)证明文件
7、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 、 “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二、审查方式:现场核查。标准如下:详见现场审核表内容(附件)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25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无。26 结果名称 兽药经营许可证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5。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30 预约办理 可预约。预约
8、电话:07702822612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32 物流快递 自取。33 运行系统 浦北县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1.什么是兽用生物制品?答:兽用生物制品是根据免疫学原理,利用微生物、寄生虫及其代谢产物或免疫应答产物制备的一类物质。这类物质专供相应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之用。从狭义上讲,可将用于畜禽疾病的诊断、检疫、治疗和免疫预防的诊断液、疫苗和抗血清统称为兽用生物制品。 2.一般兽药经营许可在哪级办理?答:在所在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3.以个人名义是否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答: 不可以,申请兽药经营许可必须以企业名义的法人单位申报。35 责任事项
9、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政策规定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审批的初步意见,告知申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审批决定。5.事后监管责任:对审批后的相关事宜实施监督管理。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6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申
10、请不予受理。2.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准予受理、准予行政许可或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权力,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审批过程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腐败行为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37 备注廉政风险点附件:1.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流程图2.申请材料目录3.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空白)4.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示范文本)5.兽药经营许可证(样本)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高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及水产畜牧兽医局质监股负责人审核环
11、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低 质监股负责人或授 权审核人 现场审核环节: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低 经办人及评审专家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 中分管局领导和质监股负责人5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受他人请托,打招呼或产生影响审批公正性的行为高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各环节有关人员附件 1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 个工作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附件 2做出不予受理
12、的决定,并当场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申请人提出申请政务服务中心水产畜牧兽医局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并录入管理系统质监股负责人审核(1 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批,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1 个工作日)制作决定文件,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向申请人送达兽药经营许可证 (2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不属于兽医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质监股承办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2 个工作日)现场核查(30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申请材料目录填写说明:1.来源渠道:填写申请人自备、政府部门核发。对于中介
13、机构或者法定机构产生的申请材料,提供该类机构业务查询及联系方式。2.必要性及描述:填写必要或非必要,如为“非必要”的,则一并填写在何种情况下需提供该项材料;3.签名签章要求:如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的,填写本人签名或公司印章、政府或相关机构盖章;如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可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无异”章。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1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定点经营证申请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评审办法第五条原件 否 2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公司印章2 兽药经营许可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
14、评审办法第五条(一)复印件(原件备查) 否 2 份 A4纸 必要兽医医政药政管理机构加盖公司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3 安全设施明细、安全运输设备明细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评审办法第五条(二)原件 是 2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公司印章4 最近 2 年没有销售假兽药的情况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评审办法第五条(三)原件 是 2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公司印章5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最近 2 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为的情况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许可评审办法第五条(四)原件 是 2 份 A4 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公司印章附件 3申请编号: 兽药经营许
15、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受 理 日 期: 年 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填 表 说 明1. 本表须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也可以自制,用 A4 纸打印,一式二份。字迹不清、项目填写不全者不予受理。2. 企业类型:指合资企业、外国独资企业、国内企业等。3. 经济性质:指国有、集体、私营、股份等。4. 经营范围:指兽药类别,如生物制品、抗生素发酵、原料合成、口服溶液剂、片剂等。5. 本表所填写人员应为企业专职工作人员。6. 根据需要,本表格填写项目可另附页。7. 兽用生物制品 经营许 可证由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其它兽药由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批。8. 本表签章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