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车队管理,保证行车安全,确保完成运输任务,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 安全行车制度 1、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交通法及厂区、港区、堆场、仓库的有关规定,不超速行驶和乱停乱放。如造成车辆被扣或被盗一切损失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并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2、驾驶员要保持精力充沛和清醒的头脑,谨慎驾驶,全面了解车辆的性能“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如因司机的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司机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其他经济损失。3、司机严禁酒后驾驶。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转借他用一经查实,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10005000元的罚款。或交公安机关处理。由此而造成交通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4、司机未经请假,擅自脱离岗位,罚款500元人民币,因病不能上班,又未请假时间超过一个月,公司予以辞退。二、 机械安全 1、司机出车前和行车途中,必须检查车辆的机油,水,轮胎气压和制动系统,转向系统,传动轴,螺丝等是否安全。无误的情况下方可行车。2、发现车辆故障及时排出或向车队长报告,以免造成车辆损坏。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