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一、表现性评价的概念及其发展表现性评价(performance assessment)并不是在教育领域最先提出并得到运用的,它最早是运用在心理学领域和企业管理领域。如在非语言的心理测试中,要求被试者通过动手操作具体的实物而对被试者的某种技能进行评价;在工厂里,主管人员通过观察受雇者在完成一项特殊工作任务时的表现来对工人的工作作出评价。直到20世纪40年代表现性评价才开始被教育测量学家关注并加以研究,并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获得迅速发展,成为今天国外在学校课程评价中得到广泛应用的一种独立的学生评价方式。美国教育评定技术处(The U.S.Office of Technology Assessment,1992)将表现性评定界定为“通过学生自己给出的问题答案和展示的作品来判断学生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此定义主要有三层含义:(1)表现性评价,学生自己必须创造出问题解决方法(即答案)或用自己的行为表现来证明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而不是选择答案表现性评价侧重于评价学生实际操作的能力,要求学生建构各自独特的答案,且答案不存在对错之分,只存在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