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垃圾清运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小区的公共卫生、维护正常的装修秩序,特制定本规定。1、 本规定适应于创欣物业各项目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装修垃圾清运管理工作。2、 秩序维护部为装修垃圾清运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装修垃圾清运管理的监管工作;客服部负责各单元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缴,协助秩序维护部对装修垃圾清运进行管理。3、 业主或租户到客服部办理装修许可证时,需按单元产权面积乘以5元/平方米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并签订装修管理规定合同书。4、 客服部房管员与秩序维护部巡逻员及班长共同负责查看每天楼内单元装修垃圾运输及堆放情况,发现未按规定运输或未堆放至指定地点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当场要求改正。5、 秩序维护部巡逻岗对装修垃圾清运进行具体管理,巡逻岗每日不定时对本小区负责区域的装修垃圾临时收集点的堆放情况进行巡检并做好相关记录。6、 装修垃圾外包单位清运工作程序:、秩序巡逻岗发现装修垃圾临时收集点堆放情况超过预警线时报告班长,由班长向客服部提出清运要求,客服部接秩序维护班长要求后到现场确认,情况属实后做好台账记录并立即电话联系外包单位前来清运。、到场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