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补充协议1、若装修材料与合同所写的材料规格,品牌、不相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无偿修正或返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赔偿责任。2、隐蔽项目未通过甲方认可还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停工并令其赔偿相应责任(隐蔽项目包含水电工程、地板墙面、吊顶)。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在约定期限完成,乙方应按300元一天的天数,向甲方进行赔偿。4、装修总价超出合同预算5%,需乙方自付(甲方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5、因乙方预算不完整和内容有漏荐,乙方需自己垫付中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6、所有装修材料安装前需通知甲方验收,未经验收,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免费拆除前期已完工的项目。7、工程质量验收,所有工程需分段验收签字才可进行后续工作。8、对于乙方所需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提前15天告知,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承担。9、如甲方对施工人员工艺不满意,有权对其改正,如施工人员故意为难,不听劝告,甲方无条件立即更换施工人员。10、施工期间因装修公司原因造成的自身及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11、装修保修期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