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书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吊顶、抹灰、钢结构地台,水电改造、乳胶漆涂刷,墙纸粘贴、灯具电气和卫生洁具。以及其他装饰所涉及的项目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一、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1、室内吊顶项目为2年;2、卫生间墙、地面防水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墙面防渗漏项目为5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 5 年。 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在非人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项目保修2年。5、涉及的成品主材(如洁具、地板等),按照各个产品的国家保修标准分别进行保修,由品牌厂商负责。6、发包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的保修由发包方自行负责。(以上条款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二、保修说明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