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木作工程质量缺陷及防治措施一、木龙骨施工缺陷1、存在现象木龙骨与基层固定不牢,有松动现象。木龙骨表面局部不平直。预留洞口不规则。木龙骨的分格间距不符合要求。木龙骨与墙体接触面的防腐处理不符合要求。2、产生原因木墙裙施工前的结构施工阶段,没有为装饰与结构的配合、为装修施工创造相应的条件装修人员也未提出木龙骨固定的要求,末在固定点处预埋木砖或预埋位置不符合要求,施工时又未有补充措施。木龙骨的木材含水率不符合要求,施工后木龙骨产生变形。遇预留的洞口位置发生偏差时,在配置木龙骨时,没有作适当处理。对施工规范不熟悉或执行不严。细木制品与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均应进行防腐处理。3、防治措施装饰施工前应对施工图进行“消化”。如在木墙裙施工前,应在墙体上定出正确的位置,对预埋木砖或埋件等作出详细交底,提出要求。所用木龙骨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有腐朽、扭曲、劈裂等弊病的木材,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15%,木材厚度不得小于20,防止因木材变形引起的表面质量问题。木龙骨安装固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