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 备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装备管理工作,提高装备投资效果,确保装备的良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烟台卡斯凯特金属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备、工装、工具管理。 第二章 装备前期管理第三条 装备前期管理是指从装备计划到投产期间的管理,包括装备计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投产及初期使用效果分析。第四条 装备购置和更新改造计划由工程部根据产品工艺要求及装备现状进行综合平衡后提出,经装备部会签后报财务部,财务部负责平衡资金并呈公司领导批准。重大项目须由工程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可行性论证。计划经批准后,由采购工程师负责采购。第五条 工程部负责组织装备的到货验收,配合安装调试,装备部负责竣工验收,并负责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和整理工作,建立装备台帐、卡片和装备档案。第六条 装备使用初期由装备部负责使用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反馈,并与制造商联系,协调处理装备技术质量问题。 第三章 装备的日常管理第七条 装备部负责对公司所有装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