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 鼎 装 饰 工 程 保 修 协 议1、 保修条件 按正常报价(包括折扣)与本公司签定的正式装修合同,如约缴纳工程结算款(含尾款)并取得本公司出具的工程保修协议的施工工程。二、保修期限保修起始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双方验收完毕填写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单之日起计算。三、保修期限 防水工程、木做工程及其它工程保修时间均为壹年。四、保修范围和不保修范围细则 1、防水工程 合同中规定我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漏水、渗水现象,予以保修。 (1)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破坏了防水层造成的渗漏现象,公司不予保修。 (2)保修期内,公司只负责维修,不负责赔偿因漏水、渗水而造成的损失。 2、木做工程 (1)保修范围合同中规定施工的木制品(门及门套、窗及窗套、暖气罩、衣柜、吊顶、木制踢脚板等)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季节变化、气候原因造成的变形、翘曲、脱落现象。 (2)不保修范围 (3)人为碰损、破坏、超负荷受力引起的碰伤,变形、脱落、断裂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