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明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艺标准。2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总分包单位装饰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本手册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市建筑装修装饰消防管理办法进行编制。3.文明施工管理 3.1施工现场形象3.1.1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告示牌、工作站公示牌,告示牌应设置为长方形,建议尺寸为900mm1200mm,可选用钢管和角钢支撑,或镶嵌于墙体内。3.1.2各类材料堆场应悬挂材料标识牌,在现场危险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提示标牌。安全警示牌、材料标识牌建议尺寸为400mm150 mm。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3.1.3标牌的材质:面板采用pvc板,边框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 3.1.4窗贴(若物业允许)干净无皱痕、平整顺直字向外贴于窗户上。3.2施工人员形象3.2.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内容:照片、姓名、职务、工种、单位及编号)。3.2.2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