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品保护一般措施和要求施工准备阶段时,要求所有装修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培训、教育,在主观上建立成品保护意识。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成品保护工作,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建立确实有效的奖罚制度。要求土建、幕墙、水、电、暖和消防设备等已施工部分进行自行专业性保护措施,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应与装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办理书面交接手续。要求装修施工单位严格规范的使用现场的水、电,避免漏水漏电造成成品破坏。建立专用的装修运输通道、建立材料堆场和仓库,杜绝材料现场运输和堆放对成品造成的破坏。由于每层的施工面积大和施工人员多,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每层搭建或设置临时卫生设施,保证现场的卫生环境。二.装饰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的措施和要求装饰材料保护方面要求所有原辅材料经工程部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方仓库管理员负责材料入库,做好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标记清楚,严禁混合堆放。只有检验合格的材料及成品才进入成品库。施工方成品库管理员对入库材料须分类存放,并进行清楚标识。材料库及成品均须按规范进行管理,做好防尘、防霉、防火等工作,所有材料均应进行覆盖,并登记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