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授予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细则(试行)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学位申请者应为在学制内具有学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三条 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一般应在预期答辩日期前四周向所在学位评定分会提出申请;“盲评”论文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按照当年申请硕士学位工作通知要求提交论文,进行申请。申请者应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申请材料目录表提供相应材料,所有材料齐全,方可进行学位申请的资格审查。第四条 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的资格审查,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可以送审;其中“盲评”论文审查合格后,由学院汇总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论文送审工作。审查的主要内容为:1. 所有申请资料是否齐全;2. 申请者的研究方向及论文内容是否符合所申请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3. 申请者是否已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4. 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