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考试管理规定(2011年6月修订)第一条 总则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教学效果,督促教师认真教学、学生努力学习的重要手段。形成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考风是学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考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风、学风建设,关系到能否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加强考试管理,抓好考风考纪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质量,加强考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考试管理职责学校负责教学工作和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是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学院(部、中心)(简称学院,下同)是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的主体,学院院长、书记是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的直接责任人。教务处负责全校所有考试的组织协调、过程监控、目标考核和评估。学院承担本学院考试的管理职责,整个考试过程由学院全面负责,具体包括学生考试资格审查、考题命制、审批、试题保密、考场申报、监考教师安排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