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部厨房分部新员工培训计划第一节 新进人员录用一、员工的试用 1、拟录用人员经面试及技能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试用,普通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须由人力资源部进行酒店知识考核及岗位技能考核,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平时工作优秀者、表现突出者、适应厨房环境较快或能提前顶岗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期限。2、面试合格报到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送交或填写下列文件:(1)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明。(2)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X张;(3)填写员工登记表;(4)到财务部预交工服押金200元(离职时返还)(5)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工牌及员工手册,并开工服单到洗 衣房领取工服,由督导级或老员工带领到分配的工作岗位,试用期开始。 3、试用厨房应在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厨房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经部门经理或行政总厨批准后,予以转正。 4、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属试用工身份,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应随时停止试用,或予以解雇。三、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