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式烹调师(四级)培训计划一、编制说明:本培训计划依据西式烹调师标准编制,适用于西式烹调师(四级)职业技能培训。各培训机构可根据本培训计划及培训实际情况,在不少于总课时的前提下编写具体实施的计划大纲和课程安排表。同时,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布置一定的课外作业时间和课外实训练习时间。推荐教材仅供参考,各培训机构可根据培训实际情况选择。二、培训目标:通过本级别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操作技能训练,培训对象能够懂得多种原料的加工使用,了解原料的理化性质;了解、掌握多种器具的使用和维护;懂得烹饪原理、技术标准及处理质量问题;熟练掌握烹调技术、掌握本工种外语词汇;能制作西式菜肴;能进行宴会、套餐的成本核算;具备指导初级工的能力。三、培训模块课时分配:本职业等级的建议培训课时:270课时。各培训机构可以在不低于建议课时的前提下,根据培训对象的实际做适当的调整。四、培训要求与培训内容:模块1 西式烹饪理论知识1、培训要求:通过本模块技术培训,使培训对象能够 (1)了解各科原料品质鉴定等有关知识,能对原料进行品质鉴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