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方法律制度的演变摘要: 西方法制的发展是围绕一个中心(从身份到契约)、两个来源(古希腊、古希伯来),三者的融合(罗马法、日耳曼法、教会法),而不断发展演绎而形成的现代世俗化的法制体系。关键词: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中世纪法律制度的发展西方法制史 “从身份到契约” 的内在逻辑发展过程,具体来说,就是:人(思辨真理)神(启示真理)人(以启示真理为基础的权利神圣和圣约):自由与秩序的平衡:安全、自由、民主、效率从宏观上看,西方法制历史“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其实质就是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经过一系列社会、经济、政治的改革与立法,较彻底地解体原始社会制度,人逐渐摆脱了身份的束缚而获得自由,建立起在简单商品经济基础上的发达私法体系,树立起了西方法律权利神圣、人权保障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传统。欧洲近现代法制的发展,实质上就是要改变欧洲在中世纪因教会和封建主对人的控制而形成的人身依附关系,从而脱离了西方法律文化传统的局面,通过“3R”运动,恢复西方法律权利神圣、人权保障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传统,建立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宪政法治,进一步保障与完善人的权利和自由。概言之,西方法制历史“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