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1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部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为切实发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部级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特将职责明确如下。一、部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组成,财政部副部长任组长,农业部副部长、发展改革委委领导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一位司级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部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农业司。二、部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
2、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国务院报告工作情况。三、部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2(一)参与研究实施意见。做好向国务院的请示报告事项。(二)督导。按照分片负责的原则,对地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形成分省督导工作报告报部级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财政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发展改革委: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农业部:广西、海南、四川、重庆民政部:山西、上海、江苏国土资源部:浙江、宁波、安徽交通运输部:福建、厦门、江西住房城乡建设部:山东、青岛、河南水利部:湖北、湖南、广东、深圳国家林业局:贵州、云南、西藏、陕西国务院扶贫
3、办: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三)财政部组织人员力量开展重点检查。部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部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提供作为检查依据的制度汇编基础资料,参与重点检查资金的政策培训等。(四)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牵头起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联合部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上报国务院。四、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职责3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财政部农业司司长担任,副主任由财政部三位(农业司、监督检查局、农发办)、发展改革委以及农业部各一位副司级领导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部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涉农资金管理的司(局),财政部办公厅、综合司、条法司、预算司、行政政法司、教科文司、经建司、农业司、社保司、金融司、监督检查局、农发办、预算评审中心各一位处级干部担任。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部级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主要包括:负责部级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负责起草部级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根据部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搜集整理相关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并根据部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外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