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与设计系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基本章程一、组织性质: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二、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学院团委联系学生的桥梁。(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学院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三、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