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城市展览馆讲解接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1年7月8日)XX城市展览馆是我市政务接待的重要场所,是展现XX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讲解接待工作是展览馆的一项主要任务,是直接面向来宾的重要岗位。为激励讲解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宣传效果,提升城市展览馆的形象,特制定讲解接待工作实施细则。一、岗位职责1、服务台职责(1)来客登记、方位引导、解答咨询、领导签名、留言、打印照片以及整体协调。(2)馆内设备开关,包括沙盘及影院(空调和沙盘遥控器是否关闭要及时检查),有问题及时向设备管理人员反馈报修。(3)检查影院通风情况,到岗后及时将扶手上的4D眼镜擦干净并摆放整齐。(4)影院、多媒体是否随讲解播放,由馆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视情况确定并通知到相关人员。(5)收到接待任务后第一时间通知保安人员及时打开需参观展馆的前、后门,重要接待通知保洁人员做好馆内外卫生保洁工作。2、讲解职责(1)在没有重大接待任务的情况下,讲解顺序按照班表进行,讲解员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候,没有得到接待取消的通知前不得擅自离开。(2)讲解员上岗前要佩戴好讲解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