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技术合同免税办理流程递交财务处的材料:1.广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1 份;2.技术合同登记表 1 份;3.合同复印件 1 份。科室:成果与知识产权科 地址:行政楼 407 室电话:87575942 邮箱: 成果知识产权科将登录广州专利信息网,对已获得申请号和已授权的专利进行资助申请。合同签订完成后,拟办免税的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录入合同信息(请根据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注意事项参照填写) 。登记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准备合同原件一式 2 份交成果科,并填写“免税合同登记表” 。成果科负责将未涉及到专利的合同交至广东省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点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根
2、据反馈意见在平台修改后重新提交;认定后不具备税收优惠条件的,成果科负责将合同领回返还经办人;认定后具备税收优惠条件的,成果科领回证明材料。收到成果科通知后,项目负责人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打印技术合同登记表一式 2 份,成果科将整理好的证明材料交给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复印好证明材料后,交到财务处税务工资科(行政楼 212 室)办理免税。2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注意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可以办理免税手续,办理之前需先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 100 号大院 60 号楼 7 楼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 联系电话:020-37656032八、技术合同的类型
3、可申请办理免税的合同类型:(一)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6(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订立的下列合同:1.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
4、价款而订立的合同。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专利授权人或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不可申请办理免税的合同类型:(一)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二)技术服务合同(含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1.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2.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73.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