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甲方:鹏达飞电子产品经销部乙方:宁夏燕赵化工有限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监控系统能在人们无法直接观察的场合,却能实时、形象、真实地反映被监视控制对象的状况,且能做到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进行,现已成为人们在现代化管理中一种极为有效的观察管理工具。由于它具有只需一人在控制中心操作就可观察许多区域,甚至远距离区域的独特功能,被认为是保安工作之必须手段,因此视频监控系统在现代管理和护卫中起独特作用。第一条、工程项目工程名称:视频监控安装 工程地点: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华辉活性炭院内第二条、工程期限工期共 7 天,自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甲方提供的全部主材料必须在开工后_ 3 天内到齐,否则工期顺延。如遇到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影响工期,双方另行商定解决。在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工期顺延。第三条、工程费用1、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16000 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2、 分包工程中产生的工程量变化,乙方按实与甲方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