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版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国内版) 2013年1月1日起新的MARPOL附则V正式生效,船舶垃圾管理计划主要有以下几点大的变动: 1、引入了新的定义,即垃圾是指产生于船舶正常营运期间并需要连续或定期处理的各种食品废弃物、生活废弃物、操作废弃物、所有的塑料、货物残留物、焚烧炉灰、食用油、渔具和动物尸体,但本公约其他附则中界定的或列出的物质除外。包括动物尸体,食用油,货物残渣、船员舱室废物及其他垃圾(如洗碗水、可回收的或重复使用的、清洁剂及其清洗液等)的处理等。 2、对垃圾重新进行了分类,船上垃圾新分为九类:塑料、 食品废弃物、生活废弃物、食用油、焚烧炉灰渣、 作业废弃物、货物残余、动物尸体、渔具等。 3、船员房间至少提供两类容器(数量分别为19只),用于收集塑料和非塑料的其它垃圾。 4、建议垃圾的储存分临时短期存放点和长期存放点。 短期贮存点指:驾驶台、厨房、餐厅、艏楼甲板物料间、机舱集控室、机舱工作间、甲板物料间,其中艏楼甲板物料间是新明确的临时垃圾存放点。 长期贮存点:集中垃圾存放于艉甲板或生活区后的舱间甲板。 5、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