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1.1计划、统计报表的编制与传递本标段工程将实行信息化管理,为了满足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计划、统计报表将根据管理软件提供的信息编码办法及要求进行编制,信息传递采用网络传输,提高无纸化办公程度,达到高效、便捷、准确的传递目的。(1)项目部设置计划统计机构并配备计划统计人员,负责工程施工的计划统计工作,在计划统计业务方面,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与协调。(2)统计报表数字做到真实、准确,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的规定执行。统计报表应加盖承包单位、主管领导、统计部门负责人、制表人的印章方属有效。(3)严格按本合同条款规定的完工工期,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发包人、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以经审批的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依此编制年、季、月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特殊条款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包括承包人计划可从发包人处得到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人参考)。并按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修订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