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剖析材料XXX(2011年5月) 按照县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安排和部署,在对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胡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进行认真学习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和反思,现剖析如下:一、对照自查,认识差距通过对自身执行廉洁准则规定的52个“不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对反腐倡廉的思想认识还不够深。以往,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对这项工作在认识程度上有一定的片面性。通过警示教育学习,进一步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全党共同的任务,是每个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不仅要管好自己,解决好自身的问题,还要对所分管部门的党内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二)对理论学习抓的不够紧。一是学习理论不够深入。由于平时工作任务重,空闲少,没有下决心挤时间学习,学习理论缺乏深度。二是学习知识不够全面。在学习中,用得着就学,急用急学,先用先学,尤其对新知识、新问题掌握不够多,学习面还需要进一步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