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21.1计划、统计报表的编制与传递 根据本工程的工作量、时间跨度和实际工作需要,对本工程应制订下列计划、文件和资料统计报表(但不限于):a.图纸和文件提交计划;b.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实施报告;c.施工总布置设计;d.临时设施设计;e.施工方法和措施;f.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g.施工图纸;h.材料和设备的提供;i.施工质量报告;j.施工安全报告;k.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在签署协议后28天内,向顾客或其代表提供图纸和文件提交计划。计划包括下列内容:a.工程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和说明;b.为保证关键线路按时完成的各项技术措施;c.工程施工总布置设计和说明;d.各项临时设施的设计和说明;e.各单项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在合同签订后的42天内,本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关键工程与关键部位的详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 施工总进度计划必须满足本投标书中规定的工程开工日期及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完工日期。并提供下列数据和内容(不限于):a.作业和相应节点编号;b.持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