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计划经济体制具有以下重要特征(参:Brus,1972, P.65-71;Ellman,1989, P.18):(1)公有制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基于经典马克思主义对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描述,公有制一直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财产形态。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过程,本质上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化和国有化的过程。从所有制的结构来看,改革前中国的经济体制中“一大二公”的特征十分明显,完全符合传统计划经济的共同标准。在我国的公有制经济中,按照公有程度不同,城市工业经济所有制主要包括: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农村则主要以土地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制为主,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指令性的农产品统购计划和相应的生产计划,并不具有完整的集体产权。农村土地在国家所有的基础上,由集体管理,农民对土地仅有使用权。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1956年我国国民收入中,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曾经高达90以上,个体经济比重下降为7.1,私营经济更是降到0.1以下。1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意味着我国所有制结构和调节方式都实现了向完全计划经济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