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一级资质:(一 综合条件1、 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 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 原则上应取得计 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 2000万元以上;4、 企业经济状况良好, 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 财务数 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 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二 业绩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 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 3亿元以上, 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2、 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 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 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 6500万元, 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 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3、 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 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 (含系统设 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 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