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网络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违规和泄密事件,确保办公网络安全畅通,根据国家有关网络信息服务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严禁私自更改行政办公室现分配的IP地址及网关等,如出现冲突情况或网络出现其他问题请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网络管理员,以便及时解决问题。第二条计算机管理责任到人: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计算机,使用者必须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若出现人为损坏或不当操作引起的毁损由使用者复原或照价赔偿。第三条配置到个人的计算机应保持设备外部的清洁,并经常进行磁盘碎片、文档归类整理等系统维护工作。第四条网络管理员,有权对公司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第五条员工在使用网络时,必须使用网络管理员指定的网络IP地址,未经网管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不得在自己工作位以外的位置乱接网线,否则以破坏公司网络环境处理。第六条公司的所有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报废等必须经过政经理审核;若有未经审核的计算机设备的使用,没有义务为其提供任何类型的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