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造价咨询单位资格入围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BNB-20183128项目名称: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造价咨询单位资格入围项目采购单位: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代理机构: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8年 8 月2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第二章 招标需求 .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8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9第五章 采购 合同主要条款 .2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2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等规定,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委托,就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造价咨询
2、单位资格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CBNB-20183128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用四、采购内容、入围单位数量、采购需求、服务期限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技术、设备和服务等能力;近三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日止)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
3、中国”网站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3、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序号 采购内容 入围单位数量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一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造价咨询单位资格入围项目12 家(如有效投标人不足 12 家(含)的,综合得分排名最后一位的不被推荐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其他均被推荐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完成宁波市教育局委托的对直属学校(单位)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服务期限 3 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后
4、两年采购人根据入围单位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25、投标人已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并被该系统审核通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2018 年 8 月 2 日至 2018 年 8 月 9 日,上午: 08:30-11:00;下午 1:30-5:0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前台。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500 元,售后
5、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4.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前台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子包号、联系人、手机号及 QQ 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00 元)。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6: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
6、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7、十、业务咨询采购单位: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74-88116975 ;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文苑路 462 号;代理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梦蓉、王银;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2联系电话: 0574-87425381、87425380 传真:0574-87425386。十二、补充说明:关于本次采购的款项都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账 号: 31010122000005488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8 年 8 月 2 日6第二章 招标需求项目编号:CB
8、NB-20183128采购单位: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一、招标内容采购内容 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造价咨询单位资格入围项目入围单位数量 12 家(如有效投标人不足 12 家(含)的,综合得分排名最后一位的不被推荐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其他均被推荐为入围中标候选人。)采购需求完成宁波市教育局委托的对直属学校(单位)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服务期限服务期限 3 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后两年采购人根据入围单位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二、招标要求(一)基本规范要求投标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
9、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宁波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以及宁波市审计局制定(包括项目审计期间制定)的国家建设项目组织审计的相关文件、法规等,完成宁波市教育局委托的对直属学校(单位)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采购单位不保证入围中标人的审计业务量和业务收入,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均由入围中标人自行承担。(二)工作时限约定(1 )审计时限:入围中标人自签订委托服务的合同、收到全部审核资料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工作任务并提供完整的书面审查报告。(2 )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审计服务单位需向委托方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委托方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审计期限。因审计服务单位的原因造成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
10、每超出一天,扣减该项目审计服务费的 2%,扣完为止。(三)服务费用约定(1 )审计服务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 号)规定,结合投标人本次投标承诺的下浮率执行。审计服务费起点为人民币 2000 元 /项。送审工程造价基本的审计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支付。按工程结算审核核减超过 5%以外部分金额的 5%支付追加审核费,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并由建设单位在应付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缴。(2 )审计误差率: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如经审计部门或委托方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单项工程造价误差值超过 50 万元或误差率超过 3%的;总工程结7算误差值
11、超过 200 万元或误差率超过 2%的,将全额扣减该审计项目的审计服务费。(四)考核、管理约定1、审计人员不得违反审计“ 八不准”工作纪律。如有违反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审计入围资格;情节严重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审计人员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将被列入宁波市教育系统审计项目“黑名单”。2、经第三方检测,审计服务单位累计有 2 次及以上: 单项工程造价误差值超过 50万元或误差率超过 3%的;总工程结算误差值超过 200 万元或误差率超过 2%的,暂停其新业务的委托并取消次年入围资格。3、采购单位可对入围中标单位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采购单
12、位制定,中标人对考核结果不得持有异议。4、入围中标单位若事前曾参与受委托审计项目相关审价等业务的,应在接受审计委托前如实说明,由委托单位决定其是否受托。(五)增补机制约定。对所有入围中标单位工作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单位不超过 2 家的,则下一年度不再组织递补评审资格入围的招标;如考核不合格的入围单位超过 2 家的,采购单位有权决定递补或不递补评审资格单位入围;若递补的,则参照第一年招投标流程执行,重新补足12 家评审资格入围单位。*(六)费用支付方式单个项目的审计服务费在审计服务单位提交正式咨询服务成果后,按委托合同确定的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在 30 日历天内办理结清手续。(七)其他1、在竣工
13、财务决算(结算)审计服务时,若中标单位不具有财务审计资格的,中标单位可联合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项目的合作协议、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书及业绩合同(要求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 5 个(或以上)总投在人民币 5000 万及以上的工程类竣工财务决算业绩),复印件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项目的具体委托由宁波市教育局根据招标时中标单位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序轮转并签订委托合同。入围中标人不得拖延、拒签,否则,取消其入围中标人资格。8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要求1 项目名称:*2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报价按下浮率形式进行报
14、价。具体如下:1.1 在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 号文件基准收费标准(以下简称 “浙江省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下浮,下浮率报价范围为 20%30%(含 20%、30%)。下浮后审计服务费不足 2000 元的,按 2000 元计。下浮率报价需报百分数的整数;投标报价高于约定的下浮率报价上限或低于约定的下浮率报价下限的,其投标不予接受,作无效标处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 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费率:分档累进计费标准序号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100 万元 以内101-500 万元5011000 万元10012000 万元 20015000 万元 5001-10000 万元 10000万元以上基本
15、收费送审工程造价2.8 2.5 2.2 1.9 1.6 1.3 1.08 工程结算审核追加费用超过 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5%9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建设项目总费用2.0 1.6 1.2 0.8 0.5 0.3 0.11.2 单个项目审计服务合同价须包含为完成该项目完整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或竣工财务决算)的所有费用。1.3 入围后,以入围单位各自的入围下浮率报价作为合同执行下浮率;不管单次项目复杂程度如何,入围单位均以此下浮率作为受委托合同结算的依据。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入围单位承诺的报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6、。3、招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人民币肆万伍仟元;由各入围中标人平均承担,招标代理公司向各入围中标人收取。9*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第七条规定交纳。4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招标采购单位不专门组织答疑;如有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书面通知所有
17、已报名的投标人。5 投标文件组成: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4 份;电子文本 1份。6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 年 8 月 24 日 09:00 时,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开标室7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 年 8 月 24 日 09:00 时,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19 楼)开标室8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9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网站。10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18、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与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联系,办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个工作日内,已中标的投标人向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合同,与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联系,办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1 签订协议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日内12 履约保证金:不适用*13 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14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15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10一 总 则(一)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造价咨询单位资格入围项目的招标、投
19、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审计工作。5.“项目”系指“宁波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造价咨询单位资格入围项目”。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部分允许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