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2017财政专项资金扶贫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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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嵩明县 2017 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扶贫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摘要一、项目概况:2017 年度我县投入财政专线扶贫资金 1845 万元,其中: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078 万元、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24 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82 万元,县级配套资金 261 万元。用于 36 个自然村开展 42 个扶贫开发项目(其中中央资金用于 24 个扶贫开发项目,省级资金用于 5 个扶贫开发项目,市级资金用于 8 个扶贫开发项目,县级资金用于 5 个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内容为生态能源建设:新建公厕 15 个,垃圾房 20个,路灯 196 盏;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村庄道路 30

2、.2178 千米,111718.6 平方米;铺设饮水管网 16.093 千米、取水口、蓄水池760 立方米;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活动室 1891 平方米,活动场所6033 平方米;牲畜厩、养殖鸡舍建设 13580 平方米,改造牲畜厩5 个;人工菌种植 40 亩 80 个大棚;项目公告碑 39 个,贷款贴息30 万元,均已按省市要求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评价结论嵩明县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良好,经样数据分析,各地项目资金能及时到位、项目管理规范、扶持贫困户脱贫率达到预期要求、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基本实现,贫困户对项目实 2 施的满意度较高,通过对各镇、街道评价得分加权平均,全县综合得分为

3、 93.22 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一)主要经验及做法1.高位推动抓脱贫。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双 组长 ”扶 贫开发工作 责任制,2017 年召开全 县动员部署和推进会 4 次,专题会议研究脱贫工作 23 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4 次。二是成立“脱贫攻坚指 挥部” 和 13 个脱贫攻坚分指挥部。三是定期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议。2.规划引领抓脱贫。县级层面,印发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嵩明县精准脱贫工作方案等 10个配套文件和具体任务“作战图” 。印发 嵩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试行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及规定,建立完善财政专项

4、扶贫资金“ 四到县” 财政管理新体制。3.精准识别抓脱贫。2017 年 5 月份以来,采取精准普查、精准核查、精准审查三步识贫工作法,全县新识别纳入贫困户 104户 331 人、剔除户 9 户 41 人、脱贫返贫户 21 户 78 人,净新增贫困人口 32 户 111 人。省级第三方评估考核认定嵩明县的漏评率、错评率、错退率均为 0。4.精准施策抓脱贫。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脱贫出列指标,聚焦精准施策,印发了嵩明县 2017 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开列工作清单 40 项。将 2014 年建档以来的贫困户以五色卡标 3 识进行分类管理,构建以红蓝紫黄绿“五色卡” 为主体的卡内卡外人口分类识别管理

5、体系,实现分层施策、对症下药,建立致贫、返贫预警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5.挂钩帮扶抓脱贫。建立健全“挂包帮”“转走访” 工作机制,全县 72 家单位挂联 41 个行政村,43 名县级领导挂联 46 个自然村(组),642 名帮户干部全覆盖帮扶 987 户建档立卡户。累计开展“ 挂包帮”“ 转走访 ”走访贫困户 2890 人次,挂钩单位累计召开扶贫专题会议 204 次,投入帮扶资金、物资折合约 1456 万元。(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二是镇、村一级基层领导对扶贫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村(居)委会档案资料还不够齐全、完善、规范。四是“ 等、靠、要” 思想在群众中依然不同程度

6、存在,部份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不足。项目资金安排无产业扶贫及到户项目少。前期安排项目无产业扶持及到户项目较少,农户增收渠道少,村集体薄弱。(三)建议和改进措施对已落实项目督促各镇(街道)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并与财政积极对接,尽快拨付项目启动资金。与镇(街道)、帮扶部门、村深入探讨贫困村产业发展,做好精准帮扶,增强农户自身发展动力,加快其脱贫致富。狠抓项目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监管。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加强竣工项目后续管理和追踪问效工作。 4 嵩明县 2017 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扶贫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立项背景及目的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7、、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党和国家一直十分关心和重视扶贫工作。21 世纪以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扶贫工作依然艰巨且繁重。鉴于当前的扶贫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 精准扶贫” 的指导方针,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让贫困地区人民自愿、主动、自信、坚定地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为贯彻执行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印 发 云 南 省 农 村 扶 贫 开 发 条 例 中 共 嵩 明 县委 办 公 室 嵩 明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嵩 办 通 201533 号 )等 文 件 精 神 ,将 扶 贫 资

8、金 安 排 用 于 整 村 推 进 工 程 、基 础 设 施 建设 工 程 、产 业 扶 贫 等 工 作 ,将 提 高 项 目 村 的 村 内 环 境 、改 善 居住 条 件 ,使 农 民 的 基 本 生 活 水 平 得 到 提 高 ,实 现 经 济 、社 会 、环 境 可 持 续 发 展 。2.项目实施情况 5 2017 年度上级下达我县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78 万元、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24 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82 万元,我县已分别安排资金共计 1845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1078 万元,省级资金 224 万元,市级资金 282 万元,县级配套资金 26

9、1 万元,用于 36 个自然村开展 42 个扶贫开发项目(其中中央资金用于 24 个扶贫开发项目,省级资金用于 5个扶贫开发项目,市级资金用于 8 个扶贫开发项目,县级资金用于 5 个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内容为生态能源建设:新建公厕 15个,垃圾房 20 个,路灯 196 盏;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村庄道路30.2178 千米,111718.6 平方米;铺设饮水管网 16.093 千米、取水口、蓄水池 760 立方米;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活动室 1891 平方米,活动场所 6033 平方米;牲畜厩、养殖鸡舍建设 13580 平方米,改造牲畜厩 5 个;人工菌种植 40 亩 80 个大棚;项目公告碑

10、39 个,对 83 户 301 万元扶贫到户贷款进行贴息资金 30 万元。均已按省市要求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通过扶持,自然村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社会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扶持对象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强,巩固已脱贫成果,并解决好 142 户 379 人未脱贫问题。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1)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6 年 12 月 27 日通过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 2017 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 6 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16 261 号)文件安排嵩明 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078 万元。我县安排资金 1078 万元,用于 31 个自然村的

11、24 个整村推进项目,主要用于道路、村级活动室、生态建设等项目。项目资金安排如下:嵩阳街道东村居委会老草凹,补助资金 109 万元;嵩阳街道东村居委会土白场,补助资金 42 万元;嵩阳街道普渡居委会下普渡,补助资金 36 万元; 小街镇匡郎村委会匡郎一、二、三组,补助资金 77 万元; 小街镇匡郎村委会杨家(小冲)村,补助资金 43 万元;小街镇匡郎村委会大红山,补助资金 29 万元;小街镇匡郎村委会大箐村,补助资金 46 万元; 小街镇牛足村委会十二工、落里黑,补助资金 79 万元; 小街镇矣得谷村委会阿左村,补助资金 46 万元;杨林镇落水洞村委会龙潭坡,补助资金 20 万元;杨林镇落水洞

12、村委会大泥塘,补助资金 38 万元;杨林镇落水洞村委会石子河、小二河,补助资金 30 万元;杨林镇核桃村委会干海子,补助资金 60 万元;杨林镇核桃村委会麦地冲,补助资金 24 万元;杨林镇核桃村委会杨梅山,补助资金 45 万元;牛栏江镇大箐村委会蛤蟆山,补助资金 28 万元;牛栏江镇大箐村委会马场地,补助资金 64 万元;牛栏江镇大箐村委会马尾箐,补助资金 53 万元; 7 牛栏江镇花窝村委会大龙潭,补助资金 39 万元;牛栏江镇花窝村委会石虎村,补助资金 47 万元;牛栏江镇花窝村委会石头山村,补助资金 18 万元;牛栏江镇荒田村委会上荒田、下荒田、田坝,补助资金 28 万元;牛栏江镇荒田

13、村委会大麦地,补助资金 26 万元;牛栏江镇荒田村委会大山,补助资金 51 万元。(2)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7 年 1 月 26 日通过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 2017 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17 7 号)文件安排嵩明 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24 万元,主要用于道路、村级活动室、生态能源建设等项目。实施 5 个扶贫开发项目,项目资金安排如下:牛栏江镇荒田村委会大弯,补助资金 54 万元;牛栏江镇荒田村委会徐家,补助资金 43 万元;嵩阳街道东村居委会干河、菜子箐,补助资金 48 万;杨林镇核桃村委会霞林寺,补助资金 55 万元

14、;牛栏江镇荒田村委会大火地易地扶贫搬迁养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24 万元。(3)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7 年 2 月 20 日通过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 2017 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17 8 10 号)安排嵩明县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52 万元。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扶贫办关于下达 2017 年市级财政第二批切块到县(区)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17 184 号) 下达 30 万元,用于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我县安排资金 282 万元,实施 8 个扶贫开发项目,项目资金安排如下:嵩阳街道大营居委会黄栎山小组养牛、牲畜厩建设,补助资金 14 元;小街镇匡郎村委

15、会陡山进村道路建设,补助资金 3 万元;杨林镇落水洞村委会落水洞小组取水口建设、取水沟管道架设,补助资金 15 万元;杨林镇核桃村委会下核桃小组取水口、水池建设、管道安装,补助资金 17 万元;杨林镇核桃村委会上核桃小组村内道路硬化、路灯安装,补助资金 60 万元;牛栏江镇大箐村委会大洼小组进村道路建设,补助资 75 万元;牛栏江镇大箐村委会马场地小组进村道路建设,补助资金68 万元;安排 30 万元资金用于 83 户 301 万元扶贫到户贷款进行贴息。(4)县级配套扶贫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261 万元,项目资金安排如下: 9 嵩阳街道东村居委会干河、菜子箐易地搬迁养殖小区配套建设项目,补助

16、资金 60 万元;嵩阳街道大营居委会养殖圈舍项目,补助资金 3 万元;小街镇匡郎村委会养殖项目,补助资金 50 万元;牛栏江镇水海村委会养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68 万元;嵩阳街道办东村居委会 6 个自然村种植姬松茸 40 亩 80 个大棚,补助资金 80 万元。4.组织及管理情况(1)项目组织情况2017 年 2 月以来,三镇一街道在扶贫、财政等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梳理项目,并形成实施方案上报扶贫办,扶贫办及时组织人员深入项目村调查,提出意见,经修改后,组织召开了评审会议,通过后,形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 2017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批

17、复文件。我办收到批复后联合财政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安排。项目评审批准实施后,由镇(街道)为主体,按照公告、公示制要求,依据“公开、公正、公平、 择优 ” 原则和工程建设程序,确定项目具体施工单位,建立项目工程建设法人制,并由县扶贫办与项目所在镇政府签订嵩明县贫困地区工程项目施工廉政合同、嵩明县贫困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合同书,并按省市扶贫办要求逐级签订了嵩明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书,进一 10 步明确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要求、建设进度、工程竣工验收及项目资金管理和资金拨付办法。(2)项目实施流程扶贫开发项目一经下达,各镇(街道)切实负起资金和质量监管责任,全部项目依照相关行业规范实行招投标(邀标)制度

18、并及时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项目实施中,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的,须在变更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变更。县扶贫办与镇(街道)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和廉政建设合同后,镇(街道)与中标单位(或承包人)按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和施工廉政合同,并负责督促和监管施工单位(或承包人)使用合格建材,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标准规范施工,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扶贫开发项目下达后,各地以当年项目当年完成为目标,科学合理施工。同时项目受益自然村村组加强对实施项目的质量监管,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或向县扶贫办反映,并责成其停工或返工。实行项目质量督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制。项目建设中,由镇(街道)负责对所建项目工程实施全程质量督查,县扶贫办及相关部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建成后,在镇政府组织竣工验收的基础上,由县扶贫办及相关部门对所有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予以核准报账。(3)资金拨付管理为加强和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管理,县扶贫办制定了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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