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军事思想的意义所谓“军事”,系战争形式一切军事行动的总称,而“思想”则为经验和思考所发生的意识现象。军事思想,是应乎战争的需要而产生,其亦是支配战争行为的原动力。故军事思想的内涵,首须对战争有所认识,了解预想战争的特质、目的、型态及决胜因素,而后产生指导战争的构想亦即如何准备战争、如何遂行战争。准备战争是建立战力,遂行战争是运用战力。就军事思想而言,前者属于建军思想,后者属于用兵思想。二、军事思想的重要性人类自有史以来,即有战争的记载,历代民族国家的盛衰兴亡,多取决于战争的胜败,而战争的胜败,则植因于军事思想的有无与臧否。第二次世界大战直前,德法两国军事思想,均受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影响。在法国方面,强调守势作战,忽视运动战功能,否定了福煦的攻势主义,构建马奇诺防线。其次是建设大量的陆军步兵部队,以阵地防御为主,甚至认为如果擅离筑城地带而出击的,应受法律制裁。在德国方面,以攻势速决为军事思想主流,在建军方面致力装甲部队的扩展与创新,采用杜黑的空权论,大量建设空军,其目的在增强打击力及机动力,企图以压倒力量,一举击灭敌人,即所谓“闪电战术”。结果战端既开,法国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