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兵团土地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性质摘 要:随着新疆建设兵团土地种植面积不断开发,由于兵团人口稀少,一人承包多块经营种植面积,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逐渐增多,承包者对有关的承包法律合同知识了解浅薄。从而合同纠纷逐渐增多。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在本质上应属于一种民事合同,且是一种能产生物权关系的债权合同;其特有性质决定了法律调整的特殊性,该认识对完善相关法律规范设计颇具现实意义。关键词:兵团土地 承包经营合同本质法律制度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实施土地承包经营的必需程序,是落实土地承包经营制的前提条件。涉及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客体、承包期限、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等基本内容,在土地承包合同中应有集中体现。而兵团土地承包法对兵团土地承包合同的规定较为简单,其他相关立法(如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水土保持法)及政策也只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做了某些原则要求,均未明确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合同的法律属性也缺乏足够关注,现有的少数研究表述分歧也较大。故本文通过对兵团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属性进行探讨,并对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出建议。1、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